长江新材获批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4.5亿元公司债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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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长江新材 | 发布时间:2025年04月27日|||
摘要:
近日,湖北省长江新材有限公司正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》(上证函〔2025〕1262号),获批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.5亿元的公司债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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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北省长江新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长江新材)正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《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》(上证函〔2025〕1262号),获批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.5亿元的公司债券,标志着长江新材在资本市场融资领域实现重大突破,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 根据批复函,本次债券由广发证券担任承销商,采取分期发行方式,自获批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发行。长江新材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债券获批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。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新材料研发、产能提升及绿色低碳项目,助力公司深化产业供应链布局,增强核心竞争力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,确保债券发行及后续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 据介绍,近年来,长江新材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立足稳定公司发展基本盘,狠抓经营提质增效,沉着应对风险挑战,公司业绩稳定增长,总体保持持续向好发展的势头。 此次债券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,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。未来,公司将继续秉持绿色发展理念,聚焦新材料与绿色低碳技术,加快与央国企、科研机构合作步伐,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,为助力公司转型升级和全省支点建设提供更强支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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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褚赞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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